关于2018年阳江市海洋伏季休渔的通告
日期:2018-04-28 08:51:23  浏览量:   信息来源: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8〕1号)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的通知》(粤海渔函〔2018〕160号)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现将2018年我市海洋伏季休渔规定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二、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含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四、管理要求:请广大渔船船东、船长和船员自觉遵守我省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休渔期管理工作,落实好值守制度,认真抓好休渔期间渔船的防火、防台、防洪、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伏季休渔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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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