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广东)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日期:2017-12-01 09:24:10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广东)11月30日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工作,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在海洋督察工作第一阶段,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督察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定位,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紧紧把握围填海管理这条主线,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同时,督察组还将根据工作安排,对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海洋资源环境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例行督察。

督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电、信访举报,每日转交并督办。广东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机制、协调联动,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齐抓共管,立行立改,对转交案件快查快办,积极整改。

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监督,广东省加强立行立改情况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交办案件及办理情况及时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国家海洋督察专题网页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截至11月29日,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举报136个,受理104个;来信举报9个,受理7个;累计向广东省交办转办111个,收到反馈66个。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

据悉,下沉督察是督察组进驻广东重要环节。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分为4个小组,对广州、深圳、湛江、珠海、汕头等14个地市开展下沉督察,为期15天左右。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特别是围填海管理方面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走访相关部门和调阅材料,与相关负责人个别谈话,并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将调动海监飞机、船舶、无人机等,海陆空结合,对重点区域开展外业核查。

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仍将受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